Kobe Bryant

就在今天,湖人正式宣佈他們與當家球星Kobe Bryant延長兩年合約,根據報導,兩年合約的薪水分別是23.5M及25M。

根據Over36規則的限制,兩年是Kobe能簽的最大延長時間。

所謂Over36的規則,就是為了避免球隊與老將簽下長約,藉由最後一年球員退休規避薪資上限。例如:今天Kobe想要一紙60M的三年約(20M/3y),但是湖人礙於薪資空間的問題,改出了一份60M的四年約(15M/4y),但Kobe打到第三年就宣布退休,湖人也就因此得以省下薪資空間。

 

而湖人在進入2014的自由市場時,只有以下這些球員仍有合約在身:

球員

薪資

備註

Kobe Bryant

23.5M

 

Elias Harris

0.8M

非保障合約

Steve Nash

9.7M

 

Robert Sacre

0.9M

 

Nick Young

1.2M

球員選項

明年夏天的薪資上限大約是62.9M,同時湖人還擁有一個第一輪選秀籤,如果根據他們最近的戰績來推算,大概會是第15順位左右,加上這名新秀的推算薪資1.5M,六名湖人球員的薪資約是37.66M,如果連六個底薪空間都納入計算,總計就會是40.7M,也就是說,用這樣的方式湊齊12人名單後,湖人大概在明年有22.2M的薪資空間可以操作。

 

 

Carmelo Anthony

這空間可以幹嘛呢?這足夠讓球隊簽下一名頂薪球員,像是Carmelo Anthony,但他最多可以拿到約22.4M,稍稍超過湖人的薪資上限,假設Anthony不願意接受這一點點的損失,湖人就得透過其他方法來清出空間。

 

 

Steve Nash

球隊可以藉由揮棄Elias Harris的不保障合約來省下一點點空間。如果想要獲得更多空間,那麼他們可以選擇揮棄Steve Nash,同時使用分散條款,將Nash的剩餘薪資分成三年,如此一來,他們明年夏天在Nash身上只要支付約3.23M左右就好。

假設球隊同時揮棄Harris及Nash,可操作的薪資空間變為28.46M,讓球隊除了能夠簽下一名頂薪球員外,也能簽下一位薪資差不多中產左右的球員,甚至是運用2.7M的中產特例再多簽下一名球員。

然而,上述的假設是建立在湖人讓他們明年的自由球員包含Pau Gasol、Steve Blake、Jordan Farmar、Xavier Henry、Jordan Hill、Chris Kaman及Jodie Meeks全部離隊,如果他們想要留下當中的一些球員,勢必又會吃下一些薪資空間。事實上,光是Gasol的部份就會佔據大部分的空間。

 

 

Pau Gasol

我們用簡單一點的方法來思考接下來的事情(忽略鳥權、renounce的問題。)

要上述的這些球員都用底薪留在湖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這些球員在Mike D'Antoni的領導下,其實都有機會拿出漂亮的數據,只要沒有什麼重大傷病纏身,湖人基本上都得用更大張的合約留人。而這些球員當中,最重要的或許就是Pau Gasol。

假設湖人選擇揮棄Nash及Harris,剩下的28.46M薪資空間要分給Gasol多少呢?Gasol本季的合約是19.2M,如果他不選擇減薪的話,湖人基本上明年剩不到9M去進行補強。話說回來,Gasol會願意減薪嗎?其實在本季還沒開打前就有媒體問過本人這個問題,那時候的他表示,要先看看本季的表現如何,再來談這些問題,也就是說,Gasol認為只要本季他拿出該有的表現,事實上他是不太可能接受減薪。

 

 

Mitch Kupchak

既然如此,我們客觀一點來看,湖人如果還想在2014的自由市場競逐球星,可以說是天方夜譚了,唯一可行的方法只剩利用現在的這批年輕球員去進行交易而已。

有些球迷認為Kobe的這份合約有些太高,理想的價碼約落在20M/y以下,總管Mitch又再一次的犯傻。不過真的是如此嗎?

 

 

kobe-bryant-extension

今天就球團的角度來說,在Kobe受傷的這段期間,湖人的票房確實受到不小的影響,況且Kobe貴為洛杉磯的當家球星,如果不簽下來,恐怕才會真的成為眾矢之的,站在球團的商業角度來說,這個價碼其實非常合理。

藉由這次合約不僅賣了Kobe一次面子,也等於宣告其他球隊的巨星,洛杉磯絕對會非常善待你們,不失為一個廣告宣傳的手法。

 

 

Gasol+Kobe

此外,2016的自由市場其實更為精彩,到時候的湖人薪資空間會更加漂亮,就算Gasol今年打完還是不減薪留在湖人,或許他也會在2016和Kobe一起退休,這對雙方來說也不失為一個好的結果。

與其勉強球隊在明年或是後年有所表現,不如好好利用這兩年調養生息,讓球隊及球員間都有好「薪」情,不過這對期待湖人在這兩年奪冠的球迷來說,恐怕還是無法接受就是了。

 

 

 

參考資料: http://ppt.cc/4DII  http://ppt.cc/w4n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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